9月23日,北京市發布關于對《北京市全面打贏城鄉水環境治理攻堅戰三年行動方案(2022年7月-2025年12月)(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公告?!斗桨浮诽岢?,到2025年,城鄉污水收集處理設施實現全覆蓋,全市污水處理率達98%以上,中心城合流制溢流污染控制實現場次降雨33毫米內污水不入河;農村生活污水得到全面有效治理,劣V類水體全面消除。園林綠地再生水利用量增加30%。首都水環境治理效能顯著增強、治理體系健全完善,水環境質量全面改善并得到長效鞏固,全民共享良好水環境。
關于對《北京市全面打贏城鄉水環境治理攻堅戰三年行動方案(2022年7月-2025年12月)(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公告
為深入貫徹習 近平生態文明思想,鞏固拓展城鄉水環境治理成果,保障首都水安全、保護良好水生態、實現水資源優化配置,北京市水務局起草了《北京市全面打贏城鄉水環境治理攻堅戰三年行動方案(2022年7月-2025年12月)(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歡迎社會各界提出意見建議。
公開征集意見時間為:2022年9月22日至10月22日。
意見反饋渠道如下:
1.電子郵箱:paishuichu@swj.beijing.gov.cn。
2.通訊地址:北京市玉淵潭南路5號 北京市水務局污水處理與再生水管理處收(請在信封上注明“意見征集”字樣,郵編:100038)。
3.電話:010—68556557
4.登錄北京市人民政府網站(.cn),在“政民互動”版塊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見征集”專欄中提出意見。
北京市水務局
2022年9月21日
北京市全面打贏城鄉水環境治理攻堅戰三年行動方案
(2022年7月-2025年12月)
(征求意見稿)
良好水環境是生態文明建設的內在要求,是增進民生福祉的優先領域,是建設美麗家園的重要基礎。黨的十八大以來,市委市政府深入貫徹習 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把水環境治理作為戰略性任務來抓,接續實施了三個城鄉水環境治理三年行動方案,堅持不懈推進溯源治污、系統治污、精 準治污,全市污水收集處理能力大幅提升,河湖水環境質量持續改善,水環境治理取得決定性進展,廣大市民的獲得感顯著增強,不斷夯實首都發展的綠色底色和水環境質量成色。為鞏固拓展城鄉水環境治理成果,保障首都水安全、保護良好水生態、實現水資源優化配置,全面打贏水環境治理攻堅戰,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 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 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 近平總書記對北京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堅定落實市第十三次黨代會精神,緊緊圍繞新時代首都發展的總要求,深入踐行“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治水思路,堅持標本兼治、改革創新,以提升首都水安全保障能力為目標,以強化水環境治理提質增效和運行監管為重點,加快建成更加完善的水環境治理設施體系、更加高效的運行監管服務體系、更加有力的政策支持保障體系,全面打贏城鄉水環境治理攻堅戰,推動首都水環境治理向更高標準、更深層次、更廣領域邁進,努力建設安全、潔凈、生態、優美、為民的良好水環境。
(二)工作目標。到2025年,城鄉污水收集處理設施實現全覆蓋,全市污水處理率達98%以上,中心城合流制溢流污染控制實現場次降雨33毫米內污水不入河;農村生活污水得到全面有效治理,劣V類水體全面消除。園林綠地再生水利用量增加30%。首都水環境治理效能顯著增強、治理體系健全完善,水環境質量全面改善并得到長效鞏固,全民共享良好水環境。
二、建設城鄉污水收集處理工程體系
(三)提升城鎮污水收集處理能力。圍繞提升城市運行安全保障水平,增強污水收集處理效能,全市新建(擴建)再生水廠19座,新增污水處理能力110.78萬立方米/日。新(改)建污水收集管線169公里,完成污水管線消隱100公里,改造雨污合流管線50公里。
1.中心城區。擴建酒仙橋再生水廠、稻香湖再生水廠、垡頭污水處理廠、五里坨污水處理廠,新增污水處理能力55萬立方米/日。新建污水收集管線39.8公里,完成污水管線消隱100公里,改造雨污合流管線12公里。(市水務局、相關區政府、北京排水集團牽頭,市交通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委配合)
2.城市副中心及拓展區。新建減河北再生水廠,改、擴建臺湖污水處理廠,升級改造漷縣污水處理廠,新增污水處理能力7.6萬立方米/日。新建污水收集管線40公里。(通州區政府牽頭,市水務局、市規劃自然資源委配合)
3.平原地區新城。新建大興區永興河第二再生水廠、西紅門第二再生水廠(一期),順義區大孫各莊再生水廠、龍灣屯再生水廠、木林鎮鎮中心區再生水廠,亦莊經濟開發區臺湖第二再生水廠(二期)、亦莊新城金橋再生水廠工程等7座再生水廠,改、擴建昌平污水處理廠一期、房山區長溝污水處理廠等2座再生水廠,升級改造竇店基地再生水廠(一期),新增污水處理能力40.9萬立方米/日,推進昌平區馬池口再生水廠擴建工程、竇店基地再生水廠(二期)前期工作。新(改)建污水收集管線20公里,改造雨污合流管線14公里。(相關區政府牽頭,市水務局、市規劃自然資源委配合)
4.生態涵養區。新建平谷區馬坊物流園污水處理廠,改、擴建懷柔污水處理廠、懷北污水處理廠、密云區高嶺污水處理廠等3座再生水廠,新增污水處理能力7.28萬立方米/日。新(改)建污水收集管線69.3公里,改造雨污合流管線24公里。(相關區政府牽頭,市水務局、市規劃自然資源委配合)
(四)補齊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短板。堅持因地制宜、集散結合,優先選用符合農村實際、運行費用低、管護簡便的污水治理模式。以“污水收集管網+廠站”集中處理模式解決剩余240個人口密集村莊等九類重點村莊污水收集處理問題。加快實施排水戶污水管線和公共污水收集系統配套銜接建設。其他村莊采用“三格式化糞池”“小型一體化設施”等分散處理模式解決。(市農業農村局、市水務局、市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筑牢水環境污染防控體系
(五)加強合流制溢流污染控制能力。加快實施核心區合流制溢流污水調蓄凈化設施建設,新建陶然亭等溢流調蓄工程,充分利用人防工程、河道空間等增加雨污水調蓄空間。中心城區堅持流域統籌,系統施治,綜合采用源頭治理、過程調度、末端攔截、分散調蓄、就地處理等方式,建立清河、壩河、涼水河、通惠河四大流域溢流污染控制體系,實施四大流域86處合流制溢流口調蓄凈化治理。城市副中心區、其他新城地區組織編制溢流污染治理規劃,推進初期雨水污染治理。開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做到“有口皆查、應查盡查”。(市水務局、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加強農業面源污染防治。持續推進畜禽糞污、水產養殖尾水、種植業等農業面源污染防治。嚴格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監管,推動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全部配備糞污處理設施,加強規模以下養殖戶糞污污染防治,全市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達到95%以上。嚴格水產養殖投入品管理,實施水產養殖池塘標準化改造,強化水產養殖尾水治理。鼓勵以循環利用與生態凈化相結合的方式控制種植業污染,發展生態種植、水產生態養殖和畜禽規?;B殖,建設一批種養結合示范基地和循環農業示范園。推廣節肥減藥、農業廢棄物循環利用技術和模式,建立農業面源污染動態監測網點。加強農田基礎設施建設,建設高標準農田50萬畝以上,同步設置農田徑流污染凈化攔截溝渠或濱水緩沖帶,攔截農業面源污染,防治水土流失。(市農業農村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構建資源高效循環利用體系
(七)強化再生水配置利用能力。構建“安全可靠、集約高效、循環通暢、調控有序”的再生水輸配利用體系,系統分析生產、生活和生態用水需求,開展中心城區、副中心、重點功能區等區域再生水利用專項規劃編制。實施園林綠化再生水置換,關閉園林綠化灌溉井,到2025年,園林綠地再生水利用量增加30%。推動數據中心冷卻水再生水替代。全市新建再生水管線170.9公里。(市水務局、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園林綠化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中心城區新建再生水管線65.8公里,充分利用現狀管網及河網,重點加強公共綠化環衛及河湖水系再生水用水,以再生水為主要補給水源的河道,修建傍河取水口提供周邊園林綠化用水。(市水務局、北京排水集團、市規劃自然資源委牽頭,相關區政府配合)
2.城市副中心及拓展區新建再生水管線16公里,實施行政辦公區再生水輸配工程。(通州區政府牽頭,市水務局、市規劃自然資源委配合)
3.其他各區新建再生水管線89.1公里。(相關區政府牽頭,市水務局、市規劃自然資源委配合)
(八)提升污泥處置及資源化利用能力。完善污泥及污泥產品收集轉運系統,建立區級污泥收集、儲運、處置運行工作體系,加強村級污泥無害化處置監督管理。鼓勵污泥處置企業與糞污、餐廚等處置企業建立合作機制,推動污泥和餐廚垃圾、園林綠化廢棄物等城市有機廢棄物協同處置。推進污泥資源化產品本地利用。推動污泥穩定化、無害化處理滿足相關利用標準后,應用于土地改良、荒地造林、苗木撫育、園林綠化。使用政府資金實施的沙荒地治理、園林綠化、土壤改良等項目,應優先選用污泥資源化產品。(市水務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城市管理委、市農業農村局牽頭,市園林綠化局、相關區政府配合)
(九)拓展再生能源利用潛力。引 領行業綠色低碳發展,鼓勵高效低碳污水處理工藝研發和推廣應用。利用污水處理設施場地開展光伏發電,建設高安屯、清河第二、定福莊再生水廠光伏發電項目。實現高碑店、高安屯、小紅門等污泥處置中心沼氣發電工程并網發電。深度挖掘污水冷熱能資源,以流域為單元試點推動再生水源熱泵供暖應用。(市發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委、市水務局、排水集團牽頭,市規劃自然資源委配合)
五、健全設施運行維護體系
(十)加強污水處理設施智能監控。依托智慧水務平臺,建設智慧感知監測系統,強化干支管網、泵站、污水處理廠重要工況參數和市級考核斷面、重要排河口、溢流口等關鍵節點實時監測,實現“廠網河一體化”智能聯調,精 準提升設施運行效率。完善排水、再生水管網等設施地理信息系統相關功能,實現信息化、賬冊化管理。(市水務局、市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規范城鄉化糞池運行維護機制。制定完善城鄉化糞池建設維護相關標準,指導建立化糞池清掏機制,堅決防止因化糞池清掏養護不及時造成排水管線可燃氣體超標問題。加強長效管護機制執行情況的監督與考核,落實城鄉化糞池運行維護考核付費機制。(市城市管理委、市住建委、市農業農村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加強排水管網常態化排查機制。開展管網病害診斷與修復,加強污水管網外水入滲入流、倒灌排查治理。開展污水管網消隱改造,重點改造平口混凝土、無鋼筋的素混凝土管道和運行年限超過50年存在安全隱患的管道。加強執法檢查和定期復查,實現排水設施錯接混接動態清零。推進無權屬公共排水管網設施有序移交專業單位運行養護管理。持續開展“清管行動”“清河行動”。(市水務局、相關區政府牽頭,市發展改革、市規劃自然資源委配合)
(十三)推進排水專業服務進小區機制。強化源頭治污,鼓勵居住社區、商住兩用區、商業區、產業園區等小區將內部排水設施養護工作委托專業排水企業,依照平等協商、保本微利、按效付費原則,由業主委員會、產權單位或其委托的物業服務單位與排水企業簽訂合同購買專業排水服務,排水企業履行運維管理和更新改造責任,有效解決小區排水管線“最 后一公里”失管問題。(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城市管理委、市水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強化監管執法體系
(十四)加強農村水源地管理。深入實施農村水源地環境整治行動,確保水源井周邊30米范圍內滿足無污水、無垃圾、無廁所、無養殖糞污等要求。完善日常巡檢機制,加強動態清理整治,嚴厲查處在農村地區飲用水水源地隨意傾倒、填埋垃圾行為。提升水源地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能力。(市生態環境局負責)
(十五)加強農村小微水體管理。全面消除劣V類水體。加強農村小微水體整治,防止黑臭水體反彈,結合美麗鄉村建設,建立長效管護機制,落實屬地管護責任,加強隊伍和經費保障。將道路邊溝納入道路養護范圍,及時清理解決積水、垃圾、渣土、雜物等環境問題。(相關區政府牽頭,市水務局、市農業農村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六)加強行業監管執法。完善市、區、街鄉三級執法隊伍。強化特殊污染行業管理,醫療、實驗室等重點排污單位環境執法監督工作,實現特殊污染行業污水收集、處理、排放全鏈條監管。推進農村地區工業企業和農家院等生產經營活動廢污水排放監管。(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完善激勵引導機制
(十七)完善特許經營服務機制。進一步完善運行保障機制,深化政府購買服務,保障運行經費投入,強化特許經營企業績效考核。將海淀山后、豐臺河西地區再生水廠納入中心城區市級特許經營范圍。深化水價改革,依法依規按程序合理調整污水處理收費標準。(市財政局、市水務局、市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八)建立再生水利用激勵機制。堅持政府和市場兩手發力,落實使用者付費制度,由再生水供應企業和用戶按照優質優價原則自主協商定價。支持再生水供水企業將再生水銷售收入用于擴大再生水利用設施建設投入,同時通過政府專項債、PPP、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基礎設施REITs)試點等模式,暢通社會資本參與合作渠道,形成自我投資、自我發展的良性機制。(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水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九)深化本市水生態區域補償政策。在現有水環境區域補償制度基礎上,出臺水生態區域補償辦法,完善污水治理運行、水環境質量、水生態健康狀況等綜合考核指標體系,適應新階段水環境治理、水生態修復的工作要求。(市水務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支持政策
(二十)基礎設施建設支持政策
1.中心城區。中心城區污水收集管線、再生水利用管線、雨水管線、初期雨水和污水調蓄設施、污泥資源化利用、排水集團負責實施的新改擴建污水處理廠(站)等項目建設資金和50%的征地拆 遷資金由市政府固定資產投資解決,剩余50%的征地拆 遷資金由所在地區政府承擔。(市發展改革委、相關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排水管網更新改造、雨篦子“平改立”、雨污混接錯接治理、除臭系統改造、排河口垃圾攔截裝置安裝、一體化處理裝置建設運營費用由財政年度預算予以保障。(市財政局負責)
2.城市副中心及拓展區。污水處理廠(站)建設資金由特許經營主體承擔,征地拆 遷資金由通州區政府承擔。北京城市副中心及通州其他城鎮地區的污水收集管線、再生水利用管線建設資金由市政府固定資產投資安排,農村地區污水收集管線和再生水利用管線管網建設資金的40%由市政府固定資產投資解決,拆 遷資金和剩余60%建設資金由通州區政府承擔。(市發展改革委、通州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3.其他城鎮地區。污水處理廠(站)建設資金由特許經營主體承擔,征地拆 遷資金由所在區政府承擔。污水收集管線、再生水利用管線建設資金,市政府固定資產投資按地區給予差異化支持,生態涵養區為90%,平原地區新城為70%,剩余部分和拆 遷資金由所在區政府承擔。(市發展改革委、相關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4.其他農村地區。污水處理廠(站)建設資金由特許經營主體承擔,征地拆 遷資金由所在區、鄉鎮政府共同承擔。對農村地區污水收集管線和再生水利用管線骨干管網建設資金,市政府固定資產投資按地區給予差異化支持,生態涵養區為90%,朝陽區、海淀區、豐臺區為50%,其他農村地區為70%。(市發展改革委、相關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一)運營管理支持政策
農村污水處理廠(站)運營、農村管網運維市級補貼按地區給予差異化支持,生態涵養區、城市副中心以外通州其他農村地區為70%,平原新城地區為60%,朝陽區、海淀區、豐臺區為50%。農村污水處理廠(站)運營補貼按《關于加強農村污水處理成本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的通知》(京財農[2020]370號),基數為0.5-3.2元/噸,農村污水收集管線、再生水利用管線、雨水管線運維補貼基數為20元/米·年。(市財政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水務局、相關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城市副中心污水收集處理設施運營經費按中心城區特許經營政策予以保障。(市財政局負責)
九、保障措施
(二十二)加強組織領導。全面加強黨對水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領導,完善市級負總責、區級抓落實的攻堅機制(工作領導體制)。各有關部門密切協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將目標任務逐級分解落實,明確職責分工、時限要求和責任人員。做好項目謀劃和儲備,制定滾動項目清單和年度計劃,明確建設時序,有序推進項目建設。建立定期調度機制、監督檢查工作機制、部門聯動工作機制,按季度報送工作進展情況。
(二十三)加強監督考核。將本方案任務落實作為河湖長制考核重要內容,加強督導檢查,工作落實情況作為市級生態環保督察重點內容,督促各項工作有序推進,發揮社會監督作用。
(二十四)加強宣傳引導。廣泛傳播生態文明理念,引導全社會正確認識首都水環境治理工作的艱巨性、長期性和復雜性,宣傳展示治水成效,形成人人參與水環境治理保護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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